
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公积金缴存人,若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办理业务。
截至6月底,已有300余位市民享受到该项便民服务,在推进这一创新服务模式过程中,中心积极转变工作理念,进一步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办,通过流程升级再造和数字化赋能,打通数据壁垒,打造出简洁高效的业务办理通道。
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全面整合了该业务各个环节。缴存人只需在网签备案后,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提交贷款申请。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购房服务。
下一步,中心将持续深化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改革,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动业务发展,让服务更便捷高效,为缴存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