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市民朋友:
为保障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购房环境,就购买商品房风险防范做如下提示:
一 、识集资陷阱。
以“土地竞拍”“建房分红”等为幌子筹措资金,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甚至未建房而以“内部认购”“VIP卡”等名义承诺销售房产的,均存在“一房多卖”“虚构房源”“非法吸收存款”可能,购买者权益难以保障。
二 、查手续齐全。
购买商品房尤其是新建商品房前,需确认项目是否依法开发、建设、销售,核验是否已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核实相关信息。
三、防空口承诺。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经纪机构的宣传广告、口头承诺,需保持警惕,多方核实。涉及重要承诺,保留证据,应确保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避免维权困难。
四、签合同备案。
交付购房款时,必须与房地产企业签订统一制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买房是大事,请务必谨慎!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9-89293509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4日
来源丽州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