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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
关于统一受理市区自然资源及不动产登记业务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实现企业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跨区通办”,自2024年2月1日起,市区3个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将实行市区全业务统一受理。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区(市双龙南街85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国土大楼一楼)、婺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和金东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区(金东区多湖街道光南路1329号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均可受理市区范围内所有自然资源及不动产登记业务(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在市行政服务中心)。
金华市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