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优质公办义务教育权利,现就宾虹路新建校区相关办学事项通告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利用国有企业、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新建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建为公办学校。”等政策法规,金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上海新纪元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中,位于宾虹路以北、磐安街以西的新建校区,土地规划性质为教育划拨用地,作为城市规划公办教育配套设施,由国资全额投资新建,不得用于举办民办学校。前期在与上海新纪元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商议一致的基础上,我局于5月25日发布“关于调整金华市新纪元双语学校、金华市新纪元丰子恺学校办学事项的通告”,将新建校区用于举办公办学校并委托上海新纪元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但此后经多次商议,双方未就委托管理事项完成签约。为确保秋季学期顺利开学,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将该校区用于举办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拟名为金华市双溪实验学校,委托浙江绿城教育集团管理。
2.在公办属性不变的前提下,绿城教育集团将负责双溪实验学校的运行管理,聘任绿城教育集团副总校长(原金华市环城小学、金华师范附属小学书记、校长)郑宏尖为名誉校长。由开发区和绿城教育集团共同组建优质管理团队和师资团队,促进学校在校园建设、教育理念、师资队伍、教学管理、课程建设等方面全面提升。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全力保障秋季学期顺利开学。
3.学校2023年招录的新生于8月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开学。5月25日通告中相关学生安置政策待遇不变,家长可根据意愿申请将孩子转入双溪实验学校,享受公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
4.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接受两所学校现有学生转学申请。家长可发送电子邮件向社会发展局教育科提交申请,相关表格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请根据申请要求填写。咨询电话:823782电子邮箱:sfjjyk@qq.com。
扫码获取《转学申请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