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华兰溪的84岁高龄的老郭因10年前的房改房与儿子产生分歧。10年前,老人在房屋被拆迁后,把补偿金平分给4个儿子,自己则买下小儿子的小户型房改房。10年后,小儿子和媳妇不愿意过户,父亲将他们告上了法庭。最后,还是兰溪市检察院解开了这对父子的疙瘩。
4月15日,84岁高龄的老郭带着大红锦旗,携3个儿子来到兰溪市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情系于民,排忧解难”。
10年前,老人在房屋被拆迁后,把补偿金平分给4个儿子,自己则买下小儿子的小户型房改房。10年后,小儿子和媳妇不愿意过户,父亲将他们告上了法庭。最后,还是兰溪市检察院解开了这对父子的疙瘩。
父亲买了儿子房改房
老郭是一位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军人,办事喜欢讲原则。2000年,因兰溪拆迁改造,老郭的三间三层楼房被征收,获得25万元安置补偿。考虑到子女们都已成家,自己和老伴则年事已高,老人就将大部分补偿费平分给了膝下4个儿子,让他们自己去买商品房,自己则用余下的钱买下小儿子的一套小户型房改房。
按照政策规定,房改房5年内过户要多缴不少钱。为了节省这笔开支,老人决定等5年期满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在老人的要求下,2004年11月,小儿子出具了一张字据,之后又于2009年1月写了一份声明,说明该房由父亲出钱购买,所有权归父亲,并可全权处置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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