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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溪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梅江镇道路命名公示如下:
对以上命名如有不同意见,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市地名办公室联系。
兰溪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8日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3处住宅小区名称公告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用以上地名的,均应使用标准名称。(详见示意图)
来源丨兰精灵客户端 兰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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