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江南商务新区02-38、02-47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成果已于2025年1月26日获得县政府批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该规划主要内容进行批后公布。

规划地块位于浦江县浦南街道,北至规划浦南大道、南至现状绿地、西至农田、东至中山南路。规划总用地面积8179.55平方米,地块现状为花木市场塑料大棚和农田,内部地势较为平坦。规划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是城镇集中建设区,符合上位规划《浦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070102/0901),用地面积为8179.55平方米,容积率控制在2.0-3.0,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10%。

备注:(1)图中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2)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地下建筑不计容,地下建筑层数不限,地下建筑后退应满足《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3)《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为上限控制指标,“容积率”为区间控制指标,“绿地率”为下限控制指标。(4) 地块内配置停车位标准根据《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置标准》(DBJ33/1021-2023)执行,其它配套设施按相关规范执行。(5)地块对应中山南路段设中央分隔带时机动车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
来源:浦江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