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面积1537102平方米,约2306亩。1月23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婺城区洞溪单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预公告发布。
征收范围说明:
东至雅溪街、石门溪、浙赣铁路、南至花台路与南二环西路、西至尚格康桥别院、北至G330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总用地面积:2306亩。
2.征收范围内保留新城花园、熙溪雅居、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金华油库、金华市液化气有限公司白龙桥储配站等具有保留价值的建筑。
3.不含集体土地上房屋。
4.征收范围结合现状用地房屋和道路情况分为2个征收区块,具体见表格。
信息来源:金华日报、婺城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