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80轮出价,坐落于义乌市经济开发区(龙行路77号)的不动产最终以149,780,000元顺利成交。
该标的评估价为13783万元,起拍价为10337万元,保证金为1550万元,增价幅度为51万元(或整倍数)。
该标的位于义乌市经济开发区(龙行路77号)的工业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总面积33334平方米,权利类型为出让,土地终止日期为2057年06月26日,宗地内证载建筑面积合计29036.08平方米,另有无证建筑面积约8754.43平方米,彩钢棚、车棚面积约718.21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围墙、水泥地、伸缩门、消防水池、绿化苗木、门头、配电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
该标的房屋未腾空有租赁,租赁不保护,租户已缴纳腾空保证金,拍卖成交八个月内交付。本院以现状进行交付,无证建筑物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负责过户。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水电费、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负担。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信息来源/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