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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义乌国土空间规划,最新公告!

金华楼市动态2023-11-20 09:02:40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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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义乌市佛堂镇、苏溪镇、上溪镇、大陈镇、义亭镇、赤岸镇发布公告,拟召开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听证会。

关于召开《义乌市佛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义乌市佛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2. 地点:义乌市佛堂镇渡磬南路45号佛堂镇人民政府。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 根据听证相关要求,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6人。

2.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义乌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 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 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 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 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 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2月6日。

2.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zhuwenqian0529@qq.com。咨询电话:0579-89988060

3.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并严格遵守听证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关于召开《义乌市苏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义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8日;

2.地点:义乌市苏溪镇镇前街35号苏溪镇政府。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根据听证相关要求,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0人。

2.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义乌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1月27日。

2.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vycy5咨询电话:19557933132。

3.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并严格遵守听证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关于召开《上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上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2. 地点:义乌市上溪镇人民政府。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0人;

2.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义乌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 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 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 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 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 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2月7日。

2.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1咨询电话:0579-85866668

3.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并严格遵守听证会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义乌市上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关于召开《义乌市大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义乌市大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2. 地点:义乌市大陈大道1号大陈镇人民政府。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8人。

2.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义乌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 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 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 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 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 听证代表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

2.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67338099@qq.com。咨询电话:0579-85988031

3.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

特此公告。

义乌市大陈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关于召开《义乌市义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义乌市义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3年12月9日;

2. 地点:义乌市义亭镇镇前街1号义亭镇人民政府。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8人。

2.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义乌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 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 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 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 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 听证代表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2.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160637176@qq.com。咨询电话:0579-85819031

3.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

特此公告。

义乌市义亭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关于召开《赤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赤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2. 地点:赤岸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0人;

2.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义乌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 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 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 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 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 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

2.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369014289@qq.com,咨询电话:0579-85777047。

3.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并严格遵循听证会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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