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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义乌市佛堂镇、苏溪镇、上溪镇、大陈镇、义亭镇、赤岸镇发布公告,拟召开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听证会。
关于召开《义乌市佛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义乌市佛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2. 地点:义乌市佛堂镇渡磬南路45号佛堂镇人民政府。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 根据听证相关要求,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6人。
2.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义乌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 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 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 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 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 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2月6日。
2.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zhuwenqian0529@qq.com。咨询电话:0579-89988060
3.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并严格遵守听证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关于召开《义乌市苏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义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8日;
2.地点:义乌市苏溪镇镇前街35号苏溪镇政府。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根据听证相关要求,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0人。
2.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义乌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1月27日。
2.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vycy5咨询电话:19557933132。
3.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并严格遵守听证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关于召开《上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上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2. 地点:义乌市上溪镇人民政府。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0人;
2.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义乌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 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 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 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 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 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2月7日。
2.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1咨询电话:0579-85866668
3.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并严格遵守听证会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义乌市上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关于召开《义乌市大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义乌市大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2. 地点:义乌市大陈大道1号大陈镇人民政府。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8人。
2.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义乌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 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 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 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 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 听证代表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
2.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67338099@qq.com。咨询电话:0579-85988031
3.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
特此公告。
义乌市大陈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关于召开《义乌市义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义乌市义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3年12月9日;
2. 地点:义乌市义亭镇镇前街1号义亭镇人民政府。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8人。
2.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义乌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 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 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 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 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 听证代表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2.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160637176@qq.com。咨询电话:0579-85819031
3.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
特此公告。
义乌市义亭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关于召开《赤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赤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2. 地点:赤岸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0人;
2.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义乌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 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 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 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 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 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
2.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369014289@qq.com,咨询电话:0579-85777047。
3.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并严格遵循听证会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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