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婺城区马海地单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预公告发布。总用地面积约776亩,共分三大区块,部分建筑予以保留。
征收范围

共划分为三大区块

征收范围说明:
1、东至桐溪、南至马海路、金龙路、西至东堰街、北至宾虹西路,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总用地面积约776亩。
2、征收范围内保留中国石化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婺新加油站、国家电网(金华白龙桥电动汽车充换电站)、金华快速公交BRT婺城枢纽站、耀江苑、红房子、 (经堂)寺庙、婺城区人民医院、浙中婚庆广场(原宏滕生活广场)、叶店新区、垃圾处理站等具有保留价值的建筑。
3、征收范围内不含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4、征收范围结合现状房屋用地和道路情况分为3个征收区块,具体见表格。
征收预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金华市婺城区马海地单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预公告
婺区政告〔2023〕11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规定,拟对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金华市婺城区马海地单元区块一、二、三,共3个征收区块,详见婺城区白龙桥镇马海地单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
二、本预公告有效期一年。从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房屋权属分割、过户或者抵押;
(四)房屋装饰装修;
(五)新增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登记;
(六)其他可能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上述行为,不予补偿。
三、从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将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和意愿征询等工作,届时请各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并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区白龙桥镇马海地单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信息来源:金华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