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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公告:白龙桥汤溪罗埠苏孟大征地!

金华楼市动态2022-07-28 08:43:18来自浙江省

7月27日,金华开发区、婺城区连发12个土地征收预公告,白龙桥汤溪大征地!

土地征收预公告

(婺城新城区文渊街新建工程(马海路-330国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婺城新城区文渊街新建工程(马海路-330国道)项目,拟征收白龙桥镇三联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713公顷(1.0695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白龙桥镇三联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71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白龙桥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

(婺城区白龙桥镇纵一路(宾虹西路-横一路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婺城区白龙桥镇纵一路(宾虹西路-横一路段)项目,拟征收白龙桥镇三联社区、怡村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738公顷(11.607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白龙桥镇三联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76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白龙桥镇怡村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97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白龙桥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

(婺城区宾虹路以北、白沙溪以西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婺城区宾虹路以北、白沙溪以西地块项目,拟征收白龙桥镇王路荡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537公顷(24.8055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白龙桥镇王路荡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53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白龙桥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

(临江西路以东、杭金衢高速公路以南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临江西路以东、杭金衢高速公路以南地块项目,拟征收白龙桥镇滨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7.0641公顷(255.9615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白龙桥镇滨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7.064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白龙桥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

(婺城区龙蟠区块纵三路、横七路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婺城区龙蟠区块纵三路、横七路地块项目,拟征收白龙桥镇清潭村、雅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986公顷(25.479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白龙桥镇清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96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白龙桥镇雅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2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白龙桥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

(婺城区龙蟠区块纵三路以东、横六路以南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婺城区龙蟠区块纵三路以东、横六路以南地块项目,拟征收白龙桥镇清潭村、雅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2186公顷(78.279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白龙桥镇清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774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白龙桥镇雅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43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白龙桥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土地征收预公告

(婺城区龙蟠区块纵四路以西、横六路以南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婺城区龙蟠区块纵四路以西、横六路以南地块项目,拟征收白龙桥镇雅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747公顷(23.6205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白龙桥镇雅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74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白龙桥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征收土地预公告

(编号 金(开)征2022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汤九线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汤溪镇里金坞村、西戴家村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汤溪镇里金坞村、西戴家村等农村所有集体土地2.783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征收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汤溪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编号 金(开)征2022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金西纵一路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汤溪镇岩下村、西宅口村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汤溪镇岩下村、西宅口村等农村所有集体土地0.593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征收红线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汤溪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编号 金(开)征2022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金西门站燃气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罗埠镇元里村、下郑村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罗埠镇元里村、下郑村等农村所有集体土地0.332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征收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罗埠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编号 金(开)征2022第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和悦路东延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苏孟乡西埠头村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苏孟乡西埠头村等农村所有集体土地0.618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征收红线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苏孟乡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编号 金(开)征2022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湖底隧道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苏孟乡塘上村、清江塘村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苏孟乡塘上村、清江塘村等农村所有集体土地2.382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征收红线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苏孟乡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出让信息以实际实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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