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建设局新修订的《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将于10月16日正式实施。
市建设局新修订的《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将于10月16日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有何变化?应该如何申请?
话不多说,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Q1 此次新修订的《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是什么?
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共十二条,分别为:1.修订的目的和依据;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条件;3.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禁止情形;4.应认定为申请人现住房面积的情形;5.核定四档保障类别的相应条件;6.保障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7.实行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保障方式的情形;8.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与审核流程;9.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配后运营管理;10.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动态管理;11.附则解释说明;12.细则的施行时间。
Q2 此次修订和以往有哪些区别?
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准入条件有变化
一是增加了家庭货币资产限制,即家庭人均货币资产不得高于家庭人均保障面积乘以上年度金华市本级商品房均价的总额;二是增加外来务工人员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要求,要求具有初级(含)以上职称或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从事公益类特定工种的,不受此项限制);三是调整新就业无房职工学历要求,由原来的“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未满7周年,从事公益类特定工种的,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未满10周年”调整为“大专(含)以上学历”。
2保障类别有变化
即由原来的“低收入家庭、一类保障家庭、二类保障家庭、三类保障家庭”调整为“第一档保障、第二档保障、第三档保障、第四档保障”,每一档保障群体与原保障类别基本一致,并明确第一档保障指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低保、低边、特困家庭),第二档保障指城镇低收入家庭。
3增加三孩家庭优惠政策
一是明确三孩家庭概念,即2021年5月31日后出生第三孩的城镇居民家庭;二是明确符合保障的三孩家庭达不到第二档保障条件的,可按第二档保障标准发放租赁补贴;三是明确实物配租时三孩家庭在同档保障家庭中优先。
4租赁合同期限有变化
由3年调整为5年。
5实物配租规则有变化
明确第一档、第二档保障家庭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其他保障家庭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Q3 如何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公租房有线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途径。
1线上办理
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或“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或“公租房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即可。
2现场办理
可通过“浙里办APP”网上预约取号后到现场办理或直接到现场取号办理,办理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F16、F17窗口。
信息来源:金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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