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5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公布2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金东区人民政府公布4则土地征收公告!
3月15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公布2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金东区人民政府公布4则土地征收公告!
婺 城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婺城区高铁新城项目)
(编号:金(婺)征2022第2-1号)
因婺城区高铁新城项目(地块一)建设需要,拟征收婺城区城西街道西郊社区农民集体使用土地8.7060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婺城港区乾西作业区)
金(婺)征2022第6号
因金华港婺城港区乾西作业区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婺城区乾西乡后畈田社区、栅川村集体土地18.5435公顷。
金 东
土地征收公告
(金东〔2022〕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2年01月11日作出的《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浙土字(3307)A[2021]-0018号),审批同意金华市金东区2021年度计划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法华街西1#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农田,北至空地。
传化东路3#地块,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果园,西至果园,南至果园,北至果园。
传化东路4#地块,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果园,西至果园,南至果园,北至果园。
曹宅镇镇南待出让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东至水渠,西至镇中南路,南至镇南五点建房区块,北至龙腾锦都小区。
政和街(丹溪东路-建材路)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冠达东方兰庭,西至环城东路,南建材路,北至丹溪东路。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孝顺镇余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9.8631公顷,其中耕地0.1015公顷,园地0.00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9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425公顷,住宅用地9.5689公顷。
孝顺镇路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4141公顷,其中耕地0.0309公顷,园地1.346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34公顷,其他土地0.0030公顷。
曹宅镇曹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0921公顷,其中耕地0.0417公顷,住宅用地0.047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26公顷。
多湖街道新古井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1158公顷,其中耕地0.0245公顷,园地0.0614公顷,其他土地0.002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75 公顷。
多湖街道望府墩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863公顷,其中耕地0.0230公顷,林地0.1026公顷,其他草地0.0804公顷,住宅用地0.1781公顷,其他土地0.0022公顷。
多湖街道王坦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52公顷,其中住宅用地0.0452公顷。
土地征收公告
金东〔2022〕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2年01月21日作出的《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浙土字(3307)A[2021]-0019号),审批同意金华市金东区2021年度计划第四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新城路1#地块,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塘,西至金山大道,南至村庄,北至空地。
新城路2#地块,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塘,北至塘。
余宅南E1#地块,土地用途分别为居住用地,东至东港街,西至西山大道,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余宅南E2#地块,土地用途分别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东港街,西至西山大道,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余宅南E3#地块,土地用途分别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东至东港街,西至西山大道,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金东区曹宅镇2021年待出让地块(四),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水田,西至水田,南至水田,北至道路。
塘雅镇含香工业区块2021-1号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佳振公司,西至空地,南至佳振公司,北至道路。
塘雅镇含香工业区块2021-2号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东至到道路,西至老双星铝圈,南至田,北至道路。
塘雅镇含香工业区块2021-3号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东至道路,西至田,南至田,北至道路。
桥头村、黄沙塘村安置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东至水塘,西至纵二路,南至农房,北至农田。
建筑业总部二期地块四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东至农田,西至坑塘和草地,南至金瓯路,北至坑塘。
金东区实验小学南扩项目,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东至金东区实验小学停车场,西至空地,南至金瓯路,北至金东区实验小学。
东孝幼儿园项目,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东至纵四路,西至康济街,南至金华市国家安全局,北至苗圃。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孝顺镇新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5792公顷,其中园地0.021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5579公顷。
孝顺镇金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4.5603公顷,其中耕地1.8710公顷,园地1.398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1063公顷,住宅用地0.367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81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0.378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0.3580公顷。
孝顺镇大湖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9671公顷,其中耕地0.8205公顷,园地1.055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0.0907公顷。
孝顺镇余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4173公顷,其中园地0.4173公顷。
曹宅镇杜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3.2924公顷,其中耕地1.6685公顷,园地1.353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555公顷,其他土地0.159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560公顷。
塘雅镇含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8131公顷,其中耕地1.3728公顷,园地0.128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425公顷,其他土地0.005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0.173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9公顷。
东孝街道东藕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1473公顷,其中耕地0.143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035公顷。
东孝街道戴店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3703公顷,其中耕地0.000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275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0426公顷。
东孝街道下王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0324公顷,其中耕地0.021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02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89公顷。
东孝街道东关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2106公顷,其中耕地0.0628公顷,住宅用地0.123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0.0247公顷。
东孝街道金东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0024公顷,其中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0024公顷。
东孝街道凤凰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0870公顷,其中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0870公顷。
土地征收公告
金东〔2022〕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2年01月04日作出的《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浙土字(3307)A[2021]-0015号),审批同意金华市金东区2021年度计划第八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东孝街道金东社区公交首末站项目,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东至园地,西至农田,南至杭长客运专线,北至存统路。
澧浦镇社发幼儿园项目,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东至幼儿园,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幼儿园。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东孝街道金东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5000公顷,其中耕地0.3359公顷,园地0.114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172公顷,其他土地0.0326公顷。
澧浦镇澧浦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1097公顷,其中耕地0.1097公顷。
土地征收公告
金东〔2022〕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1年12月31日作出的《浙江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批意见书》(浙土整字(3307)[2021] 0003号),审批同意☆金华市金东区2021年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一)。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楼店地块六项目(建新地块1),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东至水田,西至通达电器有限公司,南至楼店老村,北至金含公路。
新城区单元规划道路一(建新地块2、3),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东至东二环,西至博士街,南至环城南路,北至牛皮塘社区服务站。
开元路(博士街-二环东路)(建新地块4),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东至二环南路,西至博士街,南至农田,北至农房。
金东区曹宅镇2021年待出让地块(二号)(建新地块5),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东至农田、道路,西至吉米赛欧有限公司,南至杭金衢高速公路,北至施坦博炊具有限公司。
金东区曹宅镇朝皇路(二)(建新地块6),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东至曹塘里公路,西至水田,南至水田,北至曹塘里公路。
傅村镇欣居街(华丰路-规划道路)道路新建工程(建新地块7、8、9),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东至建制镇,西至林地,南至道路,北至道路。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东孝街道金东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9627公顷,其中耕地0.952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106公顷。
东孝街道楼店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3.7699公顷,其中耕地3.6759公顷,交通用地(农村道路)0.068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256公顷。
东孝街道桥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0172公顷,其中耕地0.0172公顷。
多湖街道牛皮塘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2.9725公顷,其中耕地2.7195公顷,园地(果园)0.0695公顷,交通用地(农村道路)0.052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0.013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859公顷,其他土地(田坎)0.0142公顷,交通用地(公路用地)0.0165公顷,未利用地(河流水面)0.0013公顷。
曹宅镇大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3469公顷,其中耕地0.3469公顷。
曹宅镇曹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0230公顷,其中耕地0.9692公顷,交通用地(农村道路)0.048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057公顷。
傅村镇东后徐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4668公顷,其中耕地0.0479公顷,交通用地(街巷用地)0.0382公顷,其他土地(空闲地)0.3807公顷。
傅村镇祝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1167公顷,其中交通用地(农村道路)0.0056公顷,交通用地(街巷用地)0.0023公顷,其他土地(空闲地)0.1081公顷,未利用地(裸地)0.0007公顷。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的文件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按金华市人民政府有关集体土地房屋征迁政策规定执行。
五、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行政复议、诉讼权告知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江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批意见书》(浙土整字(3307)[2021] 0003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七、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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