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日(11月16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了苏溪镇阳光大道和镇前街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的出让公告,地块将于12月16日公开出让。
今日(11月16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了苏溪镇阳光大道和镇前街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的出让公告,地块将于12月16日公开出让。
地块出让面积为6471.67平方米,约合9.708亩,规划容积率:≥1.70、≤1.85,规划建筑密度:≥35%、≤40%,绿地率:≥10%,建筑高度:≤21米,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地块起始价为9800万元,以容积率1.85计算,起始楼面价约8185元/㎡,地块限价为11350万元,上限楼面价约为7273元/㎡。
地块区位图
此前,该地块曾于今年8月3日发布出让公告,但因征迁工作未完成,最终于9月3日终止出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告中,地块起始总价从原先的15900万元调整至9800万元,下调了6100万元;上限价格从原先的20600万元调整至11350万元,下降了9250万元;容积率从1.9调整至1.85;起始楼面价从原先的12930.85元/㎡调整至8185.36元/㎡,下调了约4745.49元/㎡;上限楼面价从此前的16753.18元/㎡,调整至9479.99元/㎡,下调了约7273.19元/㎡。
地块现场图
根据规划,地块建筑形式为多层,其中一层为商业,二层及以上为住宅。住宅标准层层高应为3.0-3.2米。沿镇前街侧住宅立面须公建化处理,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地块住宅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70平方米,且住宅套型总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套数不应超过住宅总套数的30%。地下室不得超过3层,单层层高不得超过5.5米。地块应单独布置一个邻里中心,用途为商业,邻里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800平方米,地下室车位不少于28个,建成后均应无偿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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