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有市民在浙江统一政务咨询平台询问义乌将实行新房“限制转让”政策等相关问题
日前,有市民在浙江统一政务咨询平台询问义乌将实行新房“限制转让”政策等相关问题,市住建局答复如下: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义房稳办﹝2021﹞1号)已于2021年3月26日下发,文件中已明确自2021年10月1日起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两年方可转让。网签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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