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机更新拆迁安置房人才房
1.所需材料
有机更新拆迁安置房
身份证、征收协议、收款收据
集聚区住房
身份证、征收协议、收款收据
2.提取时限
有机更新拆迁安置房
身份证、征收协议、收款收据
自签订征收协议之日起两周年内,或付余款后一周年内
自签订安置协议之日起两周年内
集聚区住房
自开具权益证或签订安置合同之日起两周年内
3.提取额度
账户余额大于住房消费额:
按住房消费额提取
账户余额小于住房消费额:
按百元整数的方式提取
【注明】
有机更新住房消费额 = 安置房总价 - 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
人才房 = 房屋总价 - 人才补贴款
4.办理流程
下载浙里办APP
1首页搜索住房公积金
2点击“公积金提取”
3点击“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4完成人脸验证
5完成情形选择
6完成在线填表、上传材料、信息确认
温馨提示
1.购买安置房、人才房和集聚区的缴存职工,在情形选择中住房分类均选择“购买拆迁安置房”;
3.一套住房只能申请一次公积金提取。
热点问题解答
答:可以。所购房屋涉及保障性住房或房改房的可按照本文流程进行提取。
问:提取界面需要提交的材料必须全部上传吗?
答:由于浙里办APP中的要求与义乌政策不一致,APP要求上传的非所需材料请用身份证照片代替(注:务必全部上传,以免申请失败)。
问:为什么提交申请后收到了申请成功的短信,却没有收到钱?如何查询提取状态和进度?
答:提示短信仅代表申请提交成功,不代表审核和放款状态。
可通过我的——我的办事——办事记录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答:会。在满足其余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同套房屋提取额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住房消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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