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下达金华市本级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和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金华市本级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和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通知
婺城区、金华开发区建设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0〕70号)、《关于下达2020年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0〕1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2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将2020年金华市本级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和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下达给你们,相应追加2020年度支出预算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资金分配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本次应下达资金192万元,已提前下达资金255万元给婺城区安居工程城中村改造项目(鲍杨)项目。本次实际下达-63万元,本次分配给婺城区-63万元。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
(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本次应下达资金674.47万元(其中婺城区575.58万元,金华开发区98.89万元),已提前下达资金785.6万元(其中婺城区691.4万元、金华开发区94.2万元),本次实际下达-111.13万元。本次分配给婺城区-115.82万元,金华开发区4.69万元。
(二)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本次下达资金112.46万元,分配给婺城区95.97万元,金华开发区16.49万元。根据省建设厅和省财政厅工作安排,将在省级对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完成后根据绩效情况作出资金调整。
婺城区、金华开发区建设及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及时将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并于2020年9月15日前将资金分配结果报送至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备案.
部分小区改造效果图
目前,包括金华四中老宿舍、郑岗山社区家具厂老宿舍、双龙社区凤凰花园、国税大楼、金佛手小区5栋、金佛手小区4栋、万盛楼B楼、万盛楼A楼、金华第五医院、一建宿舍、长青巷23号、凤凰家园、凤凰社区综合楼、凤山楼、太阳城、凤山阁、粉末冶金、五一路菜市场、监狱宿舍、交通局宿舍、丽泽投资、城北办事处等老旧小区已经在自然资源规划局进行公示。
改造前
改造后效果图
改造前
改造后效果图
改造前
改造后效果图
改造前
改造后效果图
改造前
改造后效果图
第五医院改造前
第五医院改造后
改造前
改造后效果图
改造前
改造后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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