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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隔壁这个城市整治房地产经纪行业乱象!这10类行为重点查

衢州住建部  作者:yth  2020-08-24 08:53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与经纪人员的管理,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存量房交易市场环境,衢州市决定在全市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乱象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一起来看看——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与经纪人员的管理,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存量房交易市场环境,衢州市决定在全市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乱象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一起来看看——

金华隔壁这个城市整治房地产经纪行业乱象!这10类行为重点查

近日,衢州市住建局、市营商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衢住建[2020] 55号),《通知》指出,针对当前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的乱象,我市决定开展一次“大检查、大整顿、大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房地产经纪机构与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意识,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提升房地产领域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以及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办理经纪机构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行为,重点查处存量房交易经纪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重点

①是否领取营业执照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部门

②是否办理经纪机构备案。

责任单位:住建部门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签署及保存情况。重点检查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是否有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合同是否达到规定的保存期限。

责任单位: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

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情况。

责任单位: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⑤是否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住建部门、综合执法部门

⑥是否承购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责任单位:住建部门、综合执法部门

⑦是否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责任单位:住建部门、综合执法部门

⑧是否在销售现场、门店、网络等不同渠道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重点检查对外发布的房源是否取得产权人的书面同意的意见;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房源是否撤除。

责任单位:住建部门、公安部门、综合执法部门

⑨是否存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涨价信息等,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的情况。

责任单位:住建部门、网信部门、公安部门

⑩是否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责任单位:住建部门、公安部门、综合执法部门

金华隔壁这个城市整治房地产经纪行业乱象!这10类行为重点查

房地产经纪行业乱象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期10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包括动员部署、联合检查、处理处罚及信息公开等3个阶段。

《通知》指出,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记入信用档案、约谈负责人、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

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立即尽责履职,依法依规及时处置。要加强宣传报道,对重点案例公开曝光,达到营造声势、形成共识、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有力促进全市房地产经纪市场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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