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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满70年后怎么办?买房人的心结,终于解了!

房天下  作者:YJY  2020-05-27 09:00

[摘要] 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很多买房人都有一个心结,辛辛苦苦挣钱买房,结果买到的房子都是70年产权的,那么,70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好不容易还完房贷了,房子就要被收回?

答案来了,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尚在审议的《民法典(草案)》在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产权满70年后怎么办?买房人的心结,终于解了!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开发商获得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比如: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关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处理。《物权法》及《民法典(草案)》 均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产权满70年后怎么办?买房人的心结,终于解了!

根据《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2 号)(2007.10.01)百四十九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 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草案)》第三百五十九条中,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2 号)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 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 55 号)(1990.05.19)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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