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提升金东新城义务教育水平,加快集聚金东新城人气和商气,打造“住在金东、学在金东”品牌,根据《金东区人民政府支持金华市外国语学校办学协议书》,学校决定2018年秋季面向金东新城定向招收七年级新生。
为进一步提升金东新城义务教育水平,加快集聚金东新城人气和商气,打造“住在金东、学在金东”品牌,根据《金东区人民政府支持金华市外国语学校办学协议书》,学校决定2018年秋季面向金东新城定向招收七年级新生。
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2018届小学毕业生。
2.父母在金东新城“义乌江以南、环城南路以北、二环东路以西、环城东路以东”以及其它“曙光小学学区”范围内或在“二环东路以西、义乌江以北”的“金东实验小学学区”范围内有自住房产(以下简称“金东新城房产”),其中商品房房产证截止日期2017年8月31日。广润翰城按相关协议执行。
3.入学前需居住在“金东新城房产”内,由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常住证明,区教育局会同金华市外国语学校进行审核。
二、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 5月3日上午8:30—下午5:00 (作自动放弃处理)
2. 报名地点:金华市外国语学校初中校区
三、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2018届小学毕业生证明(由就读小学出具);
2. 父母“金东新城房产”的房产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一寸近照2张。
四、招生计划:130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200名时同比减少招生计划,减少的招生数转为统招。
五、教学和住宿
1.不单独编班;
2.七年级学年走读,学校不安排住宿。
六、收费标准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金华市外国语学校初中学费、住宿费标准缴纳。
七、招生工作在金东区教育局监督指导下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和录取的学生名单在金东新闻网和金华市外国语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八、对材料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九、未尽事宜,由金东区教育局和金华市外国语学校负责解释。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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