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义乌市江东街道南山坑村建筑拆除物处置公告发布。

标的信息:受委托,向社会公开处置江东街道南山坑村建筑拆除物,共计1个标的。本次处置需拆除总建筑面积约10877.98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房屋的建筑面积约为10635.36平方米,砖木、其他结构房屋的建筑面积约为242.62平方米(拆除范围仅限地上部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包含项目范围内一切地下管网管线、电缆等隐蔽工程设施、设备;也不包含门、窗、扶手、雨棚、电线、桌、椅、空调等可移动、室内外装饰装修,原房东自行遗弃的除外),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竞得人需负责出让方移交建筑物的拆除、清运、处理、消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标准以房屋所有权人腾空并交付出让方验收后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出让方对标的物不负保管责任(存在偷盗发生的可能)。
工期要求: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出让方安排开始移交,在移交后2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任务(含清运)并经出让方验收合格。

其他披露内容:竞得人须配备环保除尘等工作相关设施设备,配备洒水车、喷淋及除尘雾炮车(高度80米以上)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减低尘埃和噪音的干扰。
现场不允许粉碎制砂,拆除现场需做到文明安全施工,设置标准围挡加装喷淋设施,并做好防尘降噪措施,相应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报名人需在竞价中自行考虑。标的物销售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支付。
竞得人负责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等拆除、清运、废渣处理等工作。 验收标准为完成拆除并清运至原地面标高(不得破坏路面)。
最终规划进展解释按官方实际发布为准